《梅村集(梅村家藏稿)》

苏州日报 20161223 B第03版

■罗时进

  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号梅村,自署鹿樵生、灌隐主人,太仓人。明崇祯四年(1631)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任南京国子监司业。在南明弘光朝曾拜少詹事,因马、阮专权而辞任归里。入清后一度出仕,由此列名《贰臣传》。
  在吴伟业的弟子顾湄所作的《吴梅村先生行状》中这样记载其临终遗言:“吾死后,敛以僧装,葬吾于邓尉、灵岩相近;墓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作祠堂,勿乞求铭于人。”这段话为研究者经常引用,人们多已熟知,但其中忏悔之意、决绝之心却是需要加以“理解之同情”的。
  在清初“贰臣”事关气节,吴伟业既有“贰臣”之名,则必与气节有亏。事实上,明崇祯帝对吴梅村颇有知遇之恩,他是崇祯亲点的一甲二名进士,即所谓“榜眼”,此事遭到一些人的嫉妒和非议,崇祯亲笔在其试卷上朱批“正大博雅,足式诡靡”一语,将吴伟业的才学文章提到文化标志的高度加以评价,后又恩准他回家成婚,当时“钦赐归娶,天下荣之”,自然梅村本人也是深以为荣的。
  这样看来,无论从传统的忠孝立场,还是出于个人的感戴,即使崇祯皇帝殉难的时候梅村不殉主以报,至少入清后不至于做出北上出仕清廷的选择。“贰臣”使他备受社会舆论的压力,心情始终陷入悔恨和痛苦之中。在晚年病危时他写了一首《贺新郎》(病中有感)词,其中有道:“故人慷慨多奇节。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艾灸眉头瓜喷鼻,今日须难决绝。早患苦、重来千叠。脱屣妻孥非易事,竟一钱不值何须说!人世事,几完缺。”可以说,他对于人生是否定的,正因为如此,才认为死后“敛以僧装”最宜,由此适可显示自己乃非明非清甚至非仕途之人,只是一个披着袈裟的诗人而已。
  吴梅村的气节问题成为清初历史和清代诗史研究的公案之一,但无论对之如何争议、评价,人们都高度肯定梅村诗文的价值和影响。也许这对于“诗人吴梅村”来说,已经是足可安慰的了。
  梅村擅场诗歌诸体,尤精于歌行,这方面前人的评论很多,如查为仁云:“梅村最工歌行,若《永和宫词》《萧史青门曲》《圆圆曲》等篇,皆可方驾元、白。”张如哉云:“梅村七古,气格恢宏,开阖变化,大体本盛唐王、高、岑、李诸家而稍异,其篇幅时出入于李、杜。《永和宫词》《琵琶行》《女道士弹琴歌》《临淮老妓行》《王郎曲》《圆圆曲》,虽有与元、白名篇酷似处,然非专仿元、白者也。至如《鸳湖曲》《画兰曲》《拙政园山茶花》《白燕吟》诸作,情韵双绝,绵邈绮合,则又前无古,后无今,自成为梅村之诗。”在清代,人们就以“梅村体”来概括他歌行创作的独特成就了,在清初也许只有他可以在诗坛上与钱谦益并称。
  需要指出的是,与钱谦益在入清前即创作了大量的诗歌不同,梅村留下来的一千多首诗中,作于南明弘光朝灭亡前的约计140首至150首,其它皆作于弘光朝灭亡之后。诗,是他思想和情感的真实记录,明清易代的沧桑之变刺激了诗人的心灵,激发了诗人创作的情绪,激变的社会生活,曲折的人生遭际,复杂的心理历程,只有诗才能成为“证言”。梅村自己曾这样说:“吾诗虽不足以传远,而是中之用心良苦,后世读吾诗而能知吾心,则吾不死矣。”梅村,将在诗中永存,这也是我们需要重视梅村诗歌创作的理由。
  当然,诗是梅村给予自己、给予当时人、给予后人最大的“存在感”,并不是说他只是一个诗家。梅村文亦有时誉,其文述事纪人,多存缅怀哀感之意。梅村亦为著名词人,所存词作不多,但流传颇广。陈廷焯《白雨斋词话》评论说:“吴梅村词,虽非专长,然其高处,有令人不可捉摸者,此亦身世之感使然。”另外他还是一位戏曲家,作有传奇《秣陵春》,杂剧《通天台》《临春阁》等,皆传诵一时;梅村尚有史乘《绥寇纪略》等,学术作品有《春秋氏族志》《春秋地理志》《复社纪事》数种。
  吴伟业的诗文专集,最早刻于顺治十七年(1660),这个十卷本的诗集,未见传世。康熙七年(1668)又编成诗文集《梅村集》四十卷,其中诗18卷,录存997首;词2卷,录存92首;文20卷,录存132篇。该书的诗与文均按体裁排序,当年付诸刊刻,乾隆时收入《四库全书》。《梅村集》问世后,自然引起世人关注,有人看出了其中的漏收与编次的不妥,吴江计东曾致书吴伟业,提出完全按照诗文体裁来编,不足以体现写作时间,认为诠次作品,有必要将明清两朝分开。这实属知人之论、存史之计。
  梅村从其言,晚年又编纂了一部诗文集。该集以仕清为界,分为前后集,并收入了不少《梅村集》未见而可能触讳的作品。既然可能犯忌,焉敢刊行?故此集以稿本形式秘藏于自家,除吴氏族人外不为人知。宣统二年(1910),董康在北京偶然发现了这部始终不见流传的吴氏家藏稿抄本凡12册60卷,有吴伟业之子吴暻的朱笔校注,“一至八为诗前集,九至二十二为诗后集,仍各自分体,殿以诗余。二十三至五十九为文集,终以诗话。以较旧刻,多诗七十三首、诗余五首、文六十一首及诗话。其刻本有而稿本无者,诗文各八首。稿中溢出诸篇,皆世所未见。其他标题、字句,亦视刻本为详”。宣统三年(1911),董氏重新厘定全稿为五十八卷,将旧刻所增诗文,复补录于后,并取年谱附录之,这就是被誉为足本的《梅村家藏稿》。
  自然,所谓“足本”其实并非“全本”,但《梅村家藏稿》之珍贵是显而易见的。吴伟业对此书加以整理并秘藏的“故事”,不啻为书林佳话,其本身已经超出了书籍史、文学史的意义,可以作为清代江南家族史、社会史的一个生动的个案了。

【返回】

强烈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  苏ICP备05015128  版权所有:苏州图书馆
COPYRIGHT @ 2013 BY SUZHOU LIBRAR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