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鸳鸯蝴蝶派研究的新空间

苏州日报 20160311 B第03版

■曾一果


  《鸳鸯蝴蝶派与早期文化创意产业(1919-1930)》一书是李斌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苏州大学是我国研究鸳鸯蝴蝶派的学术重镇,以范伯群先生为代表的苏州大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团队从上个世纪80、90年代起,就努力开启和不断推动以鸳鸯蝴蝶派为主的中国现代通俗文学研究,使得原来并不受关注的通俗文学研究变成了今日之“显学”。
  自从鸳鸯蝴蝶派研究变成了中国现代文学界热衷的领域,投身到鸳鸯蝴蝶派学术研究的学者们也越来越多,这就使得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要想出彩也渐渐变得不是一件容易之事。不过,李斌博士却另辟蹊径,没有重复前人只重视文本研究的老套路,而是从“外围”入手——详细考察鸳鸯蝴蝶派与电影、出版、流行音乐等民国时期大众文化的关系。这一研究视角显然是新颖而独特的。在李斌看来,包天笑、徐卓呆、李涵秋这些鸳鸯蝴蝶派人的身份不但是作家,而且都是近代早期文化创意阶层中的一员,他们都是“当时较早一批转型拿稿费的文人”,是“文化资本化的践行者”。也正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较早进入了电影、演艺、出版和广告等领域,他们往往
  都身兼多职。
  从第三章开始,李斌博士花费了大量篇幅全面而详细地考察鸳鸯蝴蝶派与小说市场、电影产业、广告产业、出版产业、演艺产业、流行音乐产业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具体关系。为此,作者下了很大的功夫,收集了不少有价值的文献资料。例如在论述鸳鸯蝴蝶派与电影产业这章中,作者仔细介绍了20世纪早期鸳鸯蝴蝶派小说被大量改编成电影的情况,描述了鸳鸯蝴蝶派小说家如何具体介入到电影剧本创作、广告宣传甚至影片制作之中;在第五章《鸳鸯蝴蝶派与广告产业》中,作者介绍了包天笑、周瘦鹃等鸳鸯蝴蝶派作家如何借助《申报》等刊物做广告,宣传鸳鸯蝴蝶派书刊,甚至直接参与广告实践。作者的描述改变了人们对鸳鸯蝴蝶派作家的通常看法——以为鸳鸯蝴蝶派作家是纯粹的旧式文人。其实鸳鸯蝴蝶派和上海等新兴摩登都会的商业发展密切相关。鸳鸯蝴蝶派作家与京剧、新剧、评弹、沪剧、说书等演艺产业的关系很少有人关注,而在第七章和第八章中,李斌博士收集了大量资料,详细考察了鸳鸯蝴蝶派作家与演艺文化产业的关系,并指出范烟桥、周瘦鹃等人不仅与昆曲、评弹等传统戏剧有着密切关系,他们与新兴的文明戏和流行音乐也都联系紧密。
  通过扎实、系统的学术研究,李斌为读者勾勒了1919-1930年间,鸳鸯蝴蝶派参与小说、电影、广告、演艺和流行音乐等文化产业的整体情况。反过来,通过鸳鸯蝴蝶派广泛的文化和商业参与活动,读者们势必对上个世纪20、30年代中国早期的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图景会有更深的认识。不仅如此,《鸳鸯蝴蝶派与早期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一书亦将促使人们去思考今天的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特别是如何促进传统文化的创意性转型,鸳鸯蝴蝶派的文化参与活动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正如作者在书的结尾中所说:“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开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征途中,本民族的文化、本土的传统仍须在中国文化创意发展过程中扮演主力而非配角角色。当代应尊重与利用早期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史传统,尊重传统文化,不该再唯西方经验马首是瞻,而不愿正视本土经验了!这正是我们重温早期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史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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