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年底开查

姑苏晚报 20130605 A第07版

■大银

 本报讯(记者 大银)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等情况,苏州将对可移动文物进行首次普查。普查范围是我市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和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根据最近印发的《苏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普查的文物将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代表性实物; 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 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24时,至2015年12月结束。据了解,文广局将通过此次普查,建立完善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次普查工作将不涉及文物权属问题,不会改变文物收藏保管单位的所有权,不会影响文物的合法流动。对文物收藏相对集中的国有单位,市普查办将在文物保护修复、文物安全保障等方面给予技术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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