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碑刻藏身司徒庙之谜

姑苏晚报 20160403 B第05版

■李嘉球


   《吴县志》有关《楞严经》记载
  ■李嘉球

  在吴中区光福“香雪海”旁的司徒庙大院围墙上,镶嵌着一部由80多方石刻组成的《楞严经》碑刻,规模弘大,布局合理,书法工整,镂刻精美,分别于1957年8月、1982年3月两次被列为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其文物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这部原本是“房山石经”的碑刻,怎么会藏到司徒庙里?整部碑刻究竟有多少块?当年到底有哪些人参与经文书写?文献记载又有多少差错?……

  “房山石经”藏到小狮林寺

  《楞严经》是中国佛教史上影响最大的几部大典之一,阐述“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萨提妙明元心,心精编圆,含裹十方”的世界观,说“众生不明自心性净妙体,故流转生死,当修禅定,以破各种颠倒之见”,主张“通过由低至高的修行阶次,达到方尽妙觉,成无上道”的境界。
  根据《楞严经》碑刻末魏肇鲁所撰跋记载,这部《楞严经》碑刻是由涿州(今属北京市)房山云居寺方丈闻谷禅师在苏州预约镌刻的,因此称为“房山石经”。镌刻此经的目的,是为了“藏之名山”。具体负责此事的是昆山人魏肇鲁(字子韶,法名大参),由他“竭力倡始”,求请十位名家书写经文;“闻谷大师以属鲁,鲁求名手章渭溪刻。自戊辰于丁丑,实殚厥心力。至第七卷力尽矣,势似万不克成。赖道友诸如张迩求、张鸿乙、王原达,遂果厥役,四人者功为懋馀共襄是举者,一丝一粟皆载……”由此可见,碑刻始于崇祯元年戊辰(1628年),至崇祯十年丁丑(1637年)刻成,历时十年。捐钱捐物者,共计200多人。“念十年来,一片苦心,几几为宋景濂三世之果,血泪欲苏苏并下,悲善缘之难成也,今成矣!”十年间,虽然饱含艰辛,甚至是血泪,但看到不懈努力换来的成果,让人悲喜交加,令人十分欣慰。而碑刻最后的魏肇鲁“铭识”落款时间为“崇祯壬午正月”,农历壬午年,是崇祯十五年(1642年)。
  碑刻全部完成后,本来应该是送往北京房山云居寺,结果遇上时局动荡,不幸“夷寇”交讧,又逢运河竭道淤塞,再加上运送经费难以落实,“道径三千馀里,资送之缘力复难”,魏肇鲁“不得已,启诸吾表叔顾宗伯公,蒙慨施此谷,暂藏是经”。
  顾宗伯公,指的是顾锡畴(?-约1646),字九畴,号瑞屏,昆山人。从小有“神童”美誉,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南明唐王时任东阁大学士(副宰相)。为人正直,严然正气,恂恂温雅,谦恭自下。诸生时,即上书宰执;服官以后,逆忤大阉与权贵,行其孤介于党同伐异、名位相倾之际,自植名节,屹不可动。最后遭人陷害,抛尸江中。
  当年,《楞严经》碑刻是在苏州的哪个地方刻成的?最初藏的“此谷”指的是哪里?资料没有记载。后来,辗转经过亦不详,而最后藏到了光福狮林寺(为了区别于苏州城里的狮林寺,民间俗称“小狮林寺”)。

  融宗和尚移藏司徒庙

  小狮林寺是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寺庙,位于穹窿北边的南凤皇山。民国《吴县志》记载:“小狮林(寺),在穹窿北、峧里西山下,建置未詳。”当地民间相传,寺始建于南宋。明末清初,高僧广运禅师住持,香火极盛一时。
  这部《楞严经》碑刻,清初就得到官方的重视,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圣祖曾经赐额。乾隆十六年(1751年),高宗南巡到邓尉山探梅途中,途经狮林寺小憩,曾手书“狮林寺”御额,并特地察看碑刻。光绪年间,有住持定元法师,曾中兴一时。此后,日渐衰败。民国期间,寺庙尚有金刚殿、大雄宝殿、观音殿、飞锡堂以及厨房等20余间。民国十五年(1926年)春,隐居在苏州的李根源于吴郡西部山区访古时曾有专门寻访的计划,因时间关系未成。
  《楞严经》共计10卷,全文67000多字,体量厐大,由许多块青石组成。民国《吴县志》卷第三十六上《舆地考·寺观一》记载:小獅林寺“两壁砌《楞严经》全部石刻,共六十余石”。其他介绍资料则说“八十多块”。那么,整部碑刻究竟有多少块?
  笔者曾实地清点核对,确切数字应该是84块青石,具体分布为:第一卷有6块,第二卷有9块,第三卷有8块,第四卷有8块半,第五卷有8块,第六卷有8块,第七卷有9块,第八卷有8块,第九卷有11块,第十卷有6块半,另加2块为魏肇鲁和章懋德的“铭识”。魏肇鲁“铭识”有两则,分别写于崇祯戊寅(十一年)四月八日(1638年5月21日)、壬午(崇祯十五年)正月,记述《楞严经》石刻的来龙去脉。章懋德识云:“全经系魏子韶先生竭力倡始,求书汇刻,而助成胜事,功在众檀容,续刻姓氏一方,以志不朽。”每块青石长0.95米,宽0.33米,平均每块刻字800左右。
  上世纪60年代,小狮林寺年久失修倒塌。“文革”初期,小狮林寺殿宇被拆除,《楞严经》碑刻散落。1973年,光福圣恩寺住持融宗法师(时居住在司徒庙)在原下绞大队部墙基地上,发现了几块《楞严经》石刻。于是开始艰苦的寻找与征集,不时从农户猪棚里、鸡窠里发现散落的碑刻。融宗前后用了三年时间,终于将84块石刻全部收齐。在寻找《楞严经》碑刻的过程中,融宗竟然意外地找到了一块原藏于天池山寂鉴寺、明代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的《金刚般若波罗密经》(简称《金刚经》)碑刻。1976年,正式置藏在香雪海下的司徒庙。

  哪些人参与书写?

  碑刻的第一步即是请名家书写。当年,魏肇鲁到底请了哪些名家书写呢?
  顾震涛《吴门表隐》“杂记”记载:“《楞严经》石刻,在凤凰山狮林寺内,明顾文康公鼎臣书。”顾鼎臣,生于成化九年(1473年),弘治十八年(1505年)状元,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卒于嘉靖十九年(1540年),谥号“文康”。相距百年的故人,当然不可能参与碑刻的书写,显然是记载错误。
  民国《吴县志》卷第三十六上《舆地考·寺观一》记载:小狮林寺“两壁砌《楞严经》……为侯峒曾、归昌世、顾锡畴诸人楷书。”那么其中“诸人”,到底几个?具体是谁呢?让人猜想。幸好在民国《吴县志》卷第五十九“金石考一”中,有各卷书写者的详细记载,云:“《楞严经》石刻,卷一,侯峒曾书,张炳樊续;卷二,张鲁唯书 ;卷三,王时敏书;卷四,魏肇曾(鲁)书;卷五,归昌世书;卷六,顾锡畴书;卷七,王瀚书;卷八,顾同德书;卷九,诸保寅书;卷十,张立平书;又魏肇曾(鲁)识后,在峧里小狮林寺。”
  然而对照碑文,详细核对,发现民国《吴县志》的记载还是有误。笔者现根据碑刻记载,将各卷书写时间及其书写者相关资料,叙述如下:
  第一卷,书写时间为崇祯改元(1628年)戊辰秋,由“亦非居士张炳樊熏沐敬书”。
  第二卷,书写时间为崇祯二年闰四月,由“清凉居士张鲁唯沐手敬书”。张鲁唯,字宗晓,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官至浙江、福建左布政。其平易近人,有惠政,军民肖像立祠纪念,并记入名宦祠。是位很有成就的文化人、书法家。
  第三卷,书写时间为崇祯改元年戊辰,由“云栖广雅侯峒曾熏沐敬写”。侯峒曾(1591-1645年),号广雅,字豫瞻,嘉定(今属上海)人。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雅好诗文,能书法。曾任浙江参政。清顺治二年(1645)嘉定民众起义抗清,他与黄淳耀被推为首领,守城10余天。城破后,他与两个儿子投池殉国。
  第四卷,无书写具体年月,由“娄东佛弟子王时敏熏沐拜写”。王时敏(1592-1680年),字逊之,号烟客,太仓人。因祖先“恩荫”,担任尚宝丞、太常寺少卿。曾奉命至山东、湖广、江西、福建等地巡视封藩。他喜爱笔墨,淡于仕途,崇祯五年(1632)称病辞官还乡,潜心绘画研究与创作。明朝灭亡后,归隐山林,专心绘画。其“姿性颖异,淹雅博物,工诗文,善书法,尤长于八分,而于画有特惠”《(国朝画征录》),是明末清初的著名书画家。
  第五卷,无具体书写年月,由“弟子归昌世斋沐敬书”。归昌世(1573-1645年),字文体,号假庵,昆山人,归有光孙子。10岁能诗,稍长有声词苑,工古文诗词,诗文得家法,与李流芳、王志坚并称为昆山“三才子”。其小楷行草,书法直逼晋唐;兼工篆刻。善绘画,山水法倪瓒、黄公望;更精墨竹,是明末著名书画篆刻名家。
  第六卷,书写时间为崇祯四年(1631年)九月,“佛弟子大副顾锡畴熏沐敬书”。顾锡畴,昆山人,能诗善文,亦善书法。
  第七卷,书写时间为崇祯岁次甲戍(七年)建申朔,由“东吴凤里弟子王瀚上化熏沐稽首书”。王瀚,字其仲,自称“香山如来国中人”,吴县人。与金俊明同时,能画善书,山水秀润,能集诸家之度,而別具风旨。
  第八卷,书写时间为崇祯二年己巳仲夏望后一日(1629年9月3日),由“古娄佛弟子弘节顾同德沐手敬书”。
  第九卷,无书写年份,由“天童菩萨戒弟子通皎诸保宙沐手敬书”。
  第十卷,书写时间为皇明崇祯丁丑(十年)冬月,由“昆山弟子闻樨居士张立平熏沐稽首书”。张立平,字迩求,鲁唯之子。性好洁,弱不胜衣,读书数行俱下。与弟立廉同补诸生,参加复社,有名声。跋识:“是卷本系吴兴尚书闵昭宇老先生发心全刻,后因迩求张先生书过,付镌仍用昭老八金助成。”
  整部《楞严经》碑刻,由吴门金石家章懋德(字渭溪)镌刻,书法精正,字迹匀称,刀法流畅有力,至今十分清晰,是一部保存完好的明代石刻经卷,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
  最后,顺便说一下融宗和尚意外发现的《金刚经》碑,此碑刻于明代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高1.92米,宽0.69米,碑刻设计者将整部经文巧妙地安排在一座七级宝塔图案上,卷首从宝塔中心开始,整部《金刚经》可顺序诵读;而每层宝塔角檐下的铃铛及塔檐下的莲花柱上,又各刻有一个“佛”字。整座宝塔上没有虚设的字,宝塔与经文排列完整而又富有对称性。经文用工整的蝇头小楷书写,精刻细镂而成。1982年3月,《金刚经》与《楞严经》同时被列为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

【返回】

强烈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  苏ICP备05015128  版权所有:苏州图书馆
COPYRIGHT @ 2013 BY SUZHOU LIBRAR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