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冬至夜列为苏州地方性节日

苏州日报 20160121 A第03版

■顾志敏

苏报讯(记者 顾志敏)作为“中国文化宁谧后院”,苏州在2500多年的发展中,积淀下丰厚的民俗文化遗产,冬至习俗就是其中的重要代表。但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地方特色浓郁的冬至夜习俗的影响力逐步下降,许多传统习俗开始消亡,亟须保护。为此,徐海明代表建议政府将冬至夜列为苏州地方性节日,传承好这一传统习俗。
  冬至是我国的传统民俗节令,全国各地都有过冬至节的习俗,但苏州过冬至比其他地方更加重视,民间素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苏州的冬至习俗起源于“泰伯奔吴”,泰伯、仲雍奔吴,带来了周朝的历法。按照周历计算,冬至是新年的第一天,冬至夜就是大年夜,虽然后来改用了夏历,但冬至作为新年的传统在苏州得以保存,甚至有“肥冬瘦年”的说法,意思就是吴地风俗是将冬至看得比过年还重要的。
  千百年来,祭祖、团圆饭、拜冬等习俗一直在苏州民间流传,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了苏州人的生活方式中,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每年冬至夜,苏城热闹非凡,到了城外就明显变淡,而上海、无锡等周边地区,虽然同属吴文化区域,却没有隆重庆祝冬至的传统。每年冬至夜,苏州人的“菜单”更是考究,延续着渊源的吴地风情,形成了与其他城市不一样的独特意义。
  近年来,随着苏州经济发展,新苏州人数量不断增加,但他们对苏州的传统民俗不了解。地方特色浓郁的冬至夜习俗,影响力逐步下降,许多传统习俗开始消亡。保护苏州冬至习俗、抢救地方特色文化,已经迫在眉睫。徐海明表示,苏州冬至习俗有着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保护传承好这一习俗,对于研究苏州的历史、文化,促进新老苏州人有机融合、形成文化认同、培育城市精神、打造城市文化品牌等,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为此,徐海明建议,将冬至夜列为苏州地方性节日。他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今后假日制度改进方案可能允许各地增设地方节假日。“如果国家政策调整到位,我市可通过法定程序将冬至节列为地方假日,也可结合弹性作息的安排,对冬至夜下午进行调休或放假半天,鼓励市民庆祝冬至。”
  目前,苏州端午习俗作为中国“端午节”的组成内容,已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并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而言,冬至习俗在苏州的历史更为久远,影响力更大,文化内涵更为丰富。徐海明建议将冬至习俗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深入挖掘冬至习俗内涵的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件成熟时,可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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