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吴国的财税制

苏州日报 20160129 B第02版

■记者

春秋时期吴国的财税制
  关于吴国(前12世纪―前473年),虽处断发文身的荆蛮之地,比较一致的看法却是由周在长江下游地区建立的姬姓诸侯国。国境位于今苏皖两省长江以南部分以及环太湖浙江北部,太湖流域是吴国的核心。吴国是春秋中后期最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在吴王阖闾、夫差时达到鼎盛。
  吴地四季分明,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此外,吴国生产铜、金、锡等矿产,金属冶炼在当时已经具有相当先进的水平,不仅铸剑闻名,用于农作的青铜器也是数量繁多设计先进,超过了中原各诸侯国。这些为吴国的崛起准备了客观的物质基础,那促使吴国迅速崛起的财税政策又是怎样的呢?
  根据丹徒烟墩山出土的宜侯夨簋铭文可以知道:夨由周康王册封至宜土,所封土地有三十五邑。及随宜侯到宜地的王臣有十七姓、耕作庶人六百六十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周康王把虞候转封在宜。因此作器的供奉对象是虞侯之父虞公。由于转再宜地,因此改称宜侯,因此宜侯与虞仲的关系很明确。是宗子转封外地的关系。而吴人是虞仲之后,吴人与宜侯的关系是一种直接的传承。即:宜国亡国后,建立了与当地文明结合的吴。而这个夨,据专家考证就是周章或虞仲。此外,当吴国最后一位统治者夫差被勾践击败,勾践劝降夫差时,也说过只要吴王不死投降,以三百户供应吴王的衣食的话。从这些记载来分析,当时吴国的社会性质自始至终,都应该是处于领主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框架之中。
  而所谓领主所有制就是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是最高统治者,同时又是国主或上级领主的附庸,要履行服兵役、纳贡赋,及其他义务。由此看来,当时的吴国还是属于中原文明范畴的,在社会结构和赋税制度上与中原其他诸侯国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虽然吴国的历史文献记载现存不多,仅《史记》《吴越春秋》《风土记》《吴地记》有记载,且严谨程度不一,有待研究者继续深入发掘考证,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一些零星的史料里窥见历史的真实。那就是吴国的统治者阖闾在其统治的前期,采取了鼓励生产发展、有利于百姓安居乐业的具有正效应的财税策略,使吴国快速走上了强国、称霸之路。
  一是保障赋税收入的观念、措施。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竹简中,有一篇先秦佚文《吴问》,记载了阖闾与孙武探讨田亩赋税与晋国六卿存亡的关系的一段对话。孙武从晋国六卿灭亡的论断说明了增加赋税,加重百姓负担,损害百姓利益,骄奢好战导致国家灭亡的道理,使阖闾明白统治者须厚爱其民的要义。从而在北上伐楚的决策上,理智地把握住“民劳,未可,待之”的原则,推迟伐楚计划,积极实施“疲楚战略”,消耗楚国实力,使楚军在六年内长期奔命,为日后破楚创造了条件。
  同时对内减轻税赋,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以开辟土地增加种植面积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经济。在耕作自然平田土地外,采取筑堤造田的方法,大量拓展种植面积,如吴都蛇门外有吴世子开辟的“世子塘”,西郊有吴王亲自指导开辟的“吴王田”,使得吴国水稻产量大幅提升,储存丰富,达到“即便十年不收于国,而民有三年之食”的程度。同时养殖业也得到了规模化的发展,在吴都周边出现了养鱼的“鱼城”、养鸭的“鸭城”和养鸡的“鸡陂”。经济的繁荣,为国力的提升夯实了基础。
  二是完善财税制度,保障财政供给。
  《吴越春秋》中则记载了,阖闾采纳伍子胥的建议,一方面建城郭增强国家防御能力,另一方面建立国家财政的保障制度,通过建立仓库的制度,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物质储备,既可预防天灾,也能为未来的争霸战争创造粮草补给方面的条件。当“天有灾痨,亲巡孤寡而共其困乏……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是以民不罢劳,死之不旷”,让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去世之后,除了得到吴王亲自安抚之外,还有国家财政给予实质性的抚恤,使他们死得其所。这是
  吴国进入阖闾时代前期出现万众一心、
  富国强兵的根本原因。
  至于此后,吴国是如何强极而衰,快速走向灭亡的?虽然有吴王夫差不纳忠言、刚愎自用的内因,也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外因,但是从财税的视角来看,其实还是统治者的治国之道,背离了在安君理民方略上曾经大大得益的发展经济、顺应民心的初衷,连年征伐劳师害民,大兴土木耗尽国力,再加上天灾人祸使得民生凋敝、国本动摇,于是在外敌入侵之下,曾经强大到威震中原的吴国,居然脆弱到不堪一击,重蹈了演绎过无数次的亡国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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