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工作落实到实处──吴江市获“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称号

苏州日报 20050118 二卷75页

■倪晓英

本报讯(记者 倪晓英)昨日,记者从市文物部门获悉,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在责任制的推动下,更上了一个台阶,前天结束的为期一周的关于文物保护责任书年终考核表明,全市形成了良好的文保氛围。吴江市继吴中区之后,被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称号。我省仅有的两个先进县(区)分别被吴中区和吴江市夺得。 

    吴江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其中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该市长期以来将文物工作列入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内容,文物保护始终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指引下,切实做到文物工作“五纳入”。五年多来,全市通过不同渠道共筹资1.2亿元,用于文物保护维修、古镇保护和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在文物保护管理、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文物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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