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发现乾隆田地进官契──250年前每亩土地价格5.5两银子

苏州日报 20050526 六卷040页

■晓乾

本报讯(记者 晓乾)250年前的人们是怎样进行房屋土地交易的?张家港一位收藏爱好者庞初最近拿出了一张清朝乾隆年间的土地买卖文契,上面记录了土地交易整个过程,交易地价为每亩5.5两银子。 

    庞初收藏的是一张乾隆二十一年,即公元1756年颁发的买卖田地文契。此契全长80厘米,宽49厘米,虽已破损,但文字及印记尚能辨认。文契左边木刻印的为“契尾”,属官契;右边用毛笔书写的为“民契”,又称白契。左右两边均写明:山西孝义县,卖主为陆鼎,买主为杨有信,绝卖田地五亩。议明地价银二十七两五钱整,税银数为八钱二分五厘。契尾大写了文契的编号为“布字壹百叁拾叁号”,还盖上大红印章“孝义县印”,并在空白处及“白契”上也盖上这印的骑缝章。 

    清朝进行房屋土地买卖的手续很复杂,这份契约经四年时间才全部完成,契约就像在讲述一个故事。1752年,土地交易的陆杨两人首先邀请当地一位姓郭的有威望的人士以及本族亲属做见证人,签订一张契约,写明卖主姓名、出卖原因、土地面积数(或屋基间数)、价格、坐落位置及其它约定,由当事人和见证人在契约上画押。民间俗称其为“白契”。1756年,陆杨两人将白契送呈当地县照验,并交纳税银,贴上“契尾”,加盖大红的官府骑缝章,土地交易契约被官府认定,才具有了法律效力。 

    土地是古代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古人对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十分重视,土地契约内容十分丰富,而由于古代纸张容易损坏,流传下来的土地文契极少,具有很高的史料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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