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应多鼓励民间力量参与

苏州日报 20150324 A第06版

■望路

 近年来,苏州文物保护工作中一直活跃着一些民间队伍,他们的作用不应该被忽视。昨天,《苏州日报》就报道了太仓有位摄影家为150多个文物点拍摄了2000多张照片,并自费为文物遗产拍摄定位的故事。很显然,这种民间保护力量应该给予鼓励。
  文物保护有着严格的规定,一个地方的文物达到怎样的档次就该列为什么级别的保护对象,这样的做法固然可以将绝大多数的文物加以保护,但为防止出现更多流失的文物,或者由于拆迁等原因造成的文物损害,就需要普通群众的参与保护和监管。这些年,苏州就有不少文物爱好者自觉行动起来,将不起眼的文物纳入到摄影、登记和保护的名录上,这些被关注的文物,尽管不一定达到有足够档次的保护范畴,可同样值得有关部门加以重视。
  民间对文物保护的意识越强,文物保护就能有更好保障。近日,一尊在匈牙利展出并突然被撤走的肉身佛像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关注,这尊标明为约公元1100年的中国佛僧肉身宝像展出后,福建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的村民发现,该展品与被盗走的宋代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宝像极为相似,有关此事正在交涉和核实中。从中可见,如果能多一些力量参与到民间散轶文物的保护,类似佛像丢失的遗憾或可少一些。
  当然,对于自觉参与保护文物的民间力量加以鼓励,政府管理部门也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支持,甚至在制度层面接纳这样的方式,比如建立相关的沟通渠道和平台,给民间文物保护成果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留档,也可以拿出一定的扶持资金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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