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馆民乐队 获省级殊荣

姑苏日报 20150603 A第09版

■何兵

本报讯(记者 何兵)近日,在由江苏省文化厅组织的江苏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展演中,苏州市文化馆民乐队凭借演奏一首《春天的节庆》荣获优秀展演奖,这是本次展演的最高奖项,此次获奖为我市群众文化事业争得了荣誉,也为我市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增添了光彩。
  在参加本次展演的全省19支队伍中,来自我市的有3支,其中,市文化馆民乐队派出的队伍多达24人。据介绍,《春天的节庆》曲目由长期在专业文艺团体担任作曲和指挥工作的张志刚老先生创作。记者获悉,张老家住木渎,距离市文化馆二三十里路程,在排练该曲目的两个月期间,他乘公交赶到市文化馆,往往要到晚上九点多排练才结束,他再乘公交回家,到家时,常常已是晚上11点左右。在他的影响下,全乐队成员都以积极饱满的热情参与排练。
  据该民乐队发起人之一胡协群介绍,乐队成立已有两年时间。两年前,50余名来自全市各社区业余文化团队的民族乐器演奏人员走到一起,他们当中既有七十余岁的老者,也有二十来岁的姑娘小伙;他们有的是专业团体退役者、音乐教师、器乐教师、公司职员,还有的是企业老板。两年来,乐队走街串巷,进社区、到学校、进军营、到福利院,大小公益演出40余场次。其中,“家在苏州”大型广场音乐会吸引了众多市民,今年春节后,由该乐队举办的“我们的节日”春节专场献演,给观众带来了新春的快乐。
  胡协群表示,苏州是“民乐之乡”,自战国时期吴越制作编钟伊始,民乐就开始流传至今,如今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更享誉海内外。苏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需要有一支能弘扬民族文化、继承和发扬传统技艺,丰富市民生活的民族文化团队,“虽然条件有些艰苦,但我们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将苏州的传统民乐文化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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