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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柽章

生卒年:1626~1663

名称:潘柽章

交替名称:字圣木/号力田

    字圣木,号力田,平望镇溪港人。9岁从父读,15岁补县学生员。明亡后,他隐居故里致力于学问,综贯百家,尤精史事,著《国史考异》、《松陵文献》。柽章推崇《史记》的体例等法,与友人吴炎、王锡阐仿《史记》体例撰《明史记》,寄托对亡明的怀念。撰述数年,书已成十之六七时,浙江南浔庄廷钱"明史案"发。因该案有参阅潘柽章、吴炎之名,清康熙二年(1663年)二月,两人遭逮捕,明史稿被焚。同年六月,潘被害于杭州弼教坊,妻沈氏处流刑,北行千里至广宁(辽宁省北镇县),遗腹子夭折,沈氏也服药自杀。潘柽章著作《松陵文献》等由其弟潘来编入《遂初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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