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巨人肩上——《建筑保护史》读后感(下)

苏州日报 20131227 A第14版

■周苏宁

 文化遗产已经成为现代一个时髦的词语。但是什么是文化遗产,认识上却千差万别,甚至被人断章取义。对待古代的不同方式,是产生不同的传统文化认识概念的本质原因。
  文化遗产概念最早产生在西方,这与西方的世界观发展有关。文化与宗教、自然与环境、地理与时空、人类与宇宙等等观念,都是文化遗产的主要内容。因此那些独特的教堂,之所以得到特殊的尊重和崇拜,是因为“上帝、人和建筑关系的独特概念,它们支配着教堂的创建,教堂里必然包含着它们”。
  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物和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表征,历史文化遗产从被创造出来之日开始就被赋予某种特定的价值。“遗产的文化价值本身是无形的、多面的,它包括审美历史、精神、社会和符号等因素”。文化遗产的初始价值在于它能够满足和实现创造者的某种目的或需要,如中国的众多文化遗产,建造长城旨在抵御外族进犯,开凿龙门石窟旨在阐释佛教义理,建造紫禁城则旨在彰显皇权规制。严格意义上说,这些建造物当初还不是“文化遗产”,“遗产”者,“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长城或紫禁城在它最初被建造、并按照建造者的需求发挥作用的时期,当某种文化存在被称为“遗产”时,它已经被纳入历史视野,具有了初始价值以外的“历史价值”——诸如唤醒历史记忆、启迪创造心智、激发生命激情、体验审美愉悦等等。当然,这种从历史文化遗产中衍生出来的价值依然离不开其初始价值的支撑,正是二者之间存在着的时空重叠现象,又进一步化生出文化遗产特有的精神魅力。
  那些代代相传的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宇宙的关系、人对自然和宇宙的记忆以及口口相传的说唱,这些无形文化遗产是众多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如著名的澳大利亚北部的卡卡杜国家公园,1981年作为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92年又被认可为文化景观,其原因就是当地土著人世代相传的传统体系、包括通过长者巡游领土的方式和用歌唱传给年轻人的形式,是这一地区人与自然组成的特别有意义的内容,而且密不可分。
  因此,尤嘎(《建筑保护史》的编著者)特别强调对于文化遗产的把握,其中的关键是“文化特质”;现代社会因为对其文化特质不甚了了,以致造成文化同质现象日趋严重。国际社会对此早有定论,1989年在堪培拉的专家会议上,文化特质被定义为:人类与自然之间互动的最终产品,并被富有诗意地描述为“土地的芳香,我们赖以生存和延续的神话和传说,我们歌唱的民谣,以及我们诗歌传统的丰富的习语,或者是我们对天堂和地狱的定义”。由此推动了人们对保护人类文化和自然环境的极大关注和行动。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此确认并增加“文化景观”这一概念,为我们进一步认识这类遗产引入了新的思路。人类精神、由此产生的文化,总是与非人类的自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是人类文化的本质特征。到了21世纪,有识之士越加明白传统文化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不再孤立地看待传统文化,而是强调文化与自然、文化与环境、文化与社区的关系,提出了紧密结合的问题,并认为如果把传统文化与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社区等割裂来保护,必然的结果是传统文化的逐步消亡。
  相对而言,中国在文化遗产观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又有着巨大的变迁、甚至大破坏和重构的阵痛。如中国的文化遗产之一的儒家经典——六经,在传统宗法制社会中,人们视其为“修齐治平”的圭臬,而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受到西方价值体系影响的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则认为六经是禁锢人民精神的枷锁。而进入新的世纪以来,当下人们在言及六经时,就会更多地发现其作为中华文化元典的原创价值和历史影响。特别是在面临全球化时代可能导致民族认同危机、市场化趋向引发伦理失范等现实问题的时候,人们通过重新解读儒家经典,会发现六经中还具有维系民族命脉、彰显人文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价值。从现实中反思可见,确立坚实的文化遗产观和基本概念,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蕴蓄和发展至关重要。 □周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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