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3镇荣膺“国家园林城镇”

苏州日报 20140208 A第02版

■王英

苏报讯(记者 王英)来自市住建局的消息,我市推荐申报的3个镇近日获评第四批“国家园林城镇”。这3个镇是吴中区木渎镇、昆山市淀山湖镇、常熟市梅李镇,加上之前获评的昆山市巴城镇、吴江区同里镇,我市累计已有“国家园林城镇”5个,占全国“国家园林城镇”总数的13.9%,全省总数的62.5%。
  “国家园林城镇”每两年评选一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由住建部命名并颁发奖牌。评审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与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特色风貌五大方面共29个指标,每个指标又分若干个小项目,每个小项目有不足或不达标都将扣分。其中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四个项目都为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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