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外墙上发现放生碑——可能是苏州最早的动物保护法

姑苏晚报 20060717 八卷130页

■莹莹

本报讯(记者莹莹实习生王姣)山塘街在生态环境保护史上有着开先河的历史地位,几年前曾经发现过有关保护水环境的石碑铭文。最近,文物爱好者马先生,在半塘游玩时又发现了一块放生碑,在史料记载中,此块已丢失的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的放生碑,可能是苏州最早的动物保护法。

    记者来到马先生所说的半塘野芳浜,在一户沿河的居民外墙上找到了这块历史久远的石碑。由于岁月洗礼和保护不佳,石碑的表面已班驳模糊,但是记者还是仔细辨认了整块碑的碑文,碑头上刻有“奉各宪禁止弋猎网捕示碑”,更让记者兴奋的是,虽然碑身上的部分字迹模糊,但从可辨认的字迹与《明清苏州山塘街河》一书中所记载的《元和县永禁渔船虎丘放生河道网捕碑》(碑已佚)的内容完全一致。从整块碑身上记者看到为“特调江南苏州府正堂加五级记录贾”,说明是当时姓贾的元和县知县发布的告示;同时碑身最后落款为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据碑刻研究方面的专家称,该碑的内容主要是规定附近河塘不许撒网放鹰捕鱼,  如违反规定一律予以查办。根据该书的记载,此碑很有可能就是动物保护法。 

    现在,这块石碑还嵌在一户居民住宅外墙上,被石灰包裹着。据该户人家主人说,“该碑在他们搬来的时候就已经嵌在墙上了,这么多年也无人来过问过,实在是可惜了。”马先生也对记者说,“如此重要的石碑应该被保护起来,而不是嵌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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