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的论辩

姑苏晚报 20040720 一卷60页

■华杉

日前,在“文汇报”上读到葛剑雄先生的文章《保护老房子为什么那么不容易》,他分析了老房子保护的难点主要在于古建筑都是砖木结构,经不住岁月风霜的摧残,为保护这些老房子需要投入太多的经费与心力,我觉得挺有道理的。

    没过多久,“文汇报”又刊载了阮仪三先生的争鸣文章《砖木结构,也可修缮》,该文写得有棱有角,直接揭示了多年来老房子保护的难题在于修缮不力,这使我想起了我们曾经住过的老房子。

    抗战胜利不久,我们举家从古镇甪直迁来苏州,父母在靠近观前闹市区购置了一处已经很破败的房产,进行了较为彻底的翻修后,才搬迁进去。

    每年的梅雨来临之前,母亲都要请瓦匠来翻修屋面,隔上二三年必须大修一次,大修过后,建筑垃圾及封存在望砖里的尘埃狼藉满地,一间一间房子的打扫实在累人。解放初期,母亲陆续把前后两进平房租给亲友、同乡住,宁可房租低些,约定让他们对住房自行修缮,母亲只管监督,倒省事不少。

    1958年,作为生活资料的私人住房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我们家的老房子由房管局实行了公管,陆续又搬进来不少人家,大厅被隔成数间,过去的储物间、柴间、灶间都被挖掘出来充作住房,客堂则成了公用厨房,后来院子里也搭建了部分居室,真可谓见缝插针了。人多拥挤,居住的条件越来越差,十几只煤炉既呛人也呛房子;砖砌的下水道长年堵塞,污水渗入地下,使屋基倾斜,又生了白蚁;十几户人家合用一只电表与水表,方便的困难更不用说了;有些人家居室里架起了双层床,哪里还有夏屋与冬屋的选择呢?而房屋的修缮却越来越少,砖木结构的房子经不住岁月的侵蚀、人为的糟蹋,又不加必要的修缮,只能在长期的严重的透支中苟延着,到1998年拆迁的时候,四十年的时间,老房子确实已是寿终正寝了。

    葛先生说得有理,砖木结构的老房子有其先天不足,保护起来确是事倍功半的,但具有历史与文化价值的古宅是我们祖先留下来的一份宝贵遗产。正如阮先生所说,只要经常的修缮,合理的使用,还是可以长期的保存下去。这里关键要掌握一个度,一是对少量确有保存价值的控保建筑要尽大力气修缮,尽量维系原有的结构与风貌,即原汁原味,那种“徒具外形而神韵全无”的改造是不足取的,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古宅的结构毕竟已经不适宜人居,只能作为博物馆、文化馆或旅游纪念地来开发;二是对多数普通的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已经病人膏盲,不如让它及早安乐死,推倒重建后使房子的内部结构适宜人居,旅游者不必登堂入室,只要领略小巷深深、小桥流水、枕河人家的意韵即可;三是要保证修缮控保建筑的经费来源,一次性的投入还是比较容易的,但以往的教训告诉我们,保护老房子决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有关方面不要因为保护太多的老房子而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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