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

苏州日报 20050226 二卷97页

■记者

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25日在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总结会议上传出消息,苏州等12个城市获得“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称号。其它11个城市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南京、杭州、厦门、广州、西安、秦皇岛。在这些城市里,盲道已占道路总长度的近四分之一。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会上说,截至2004年底,创建城市在城市建成区的主干道、市区级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区、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口,公交车站的等候区共设置盲道3200多条,总长度3980公里,占道路总长度的24%。建成区人行道改造率达到67%,在1160处主要路口设置了盲人过街提示音响装置。

    据悉,创建城市自2002年1月1日起新建的办公、商业、文化体育、医疗、学校、福利院所、公厕等各类公共建筑全部按要求建设了无障碍设施。机场、火车站、地铁、城市广场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2%。

    汪光焘说,通过开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各创建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分布范围明显扩大,数量明显增加,规范化程度和建设质量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社会成员在出行、购物、就医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时,感受到了无障碍设施所带来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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