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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兆骞

生卒年:1631~1684

名称:吴兆骞

交替名称:字汉槎

    字汉槎,松陵镇人。其七世祖即孝子吴璋,叔祖吴易。吴兆骞9岁作《胆赋》  10岁写《京都赋》、少年时即声震文坛。后,随父宦游楚地4年,因张献忠起义,奉母归里。清初,江南士大夫各自结社,慎交社、同声社较为著名,吴兆骞曾主盟慎交社,与诸名贤角逐艺苑。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人,南闱科场案发,被诬卷入其中。翌年,兆骞赴京接受检查和复试。在复试中,他负气交白卷,被革除举人名。顺治皇帝亲自定案,兆骞家产籍没人官,父母兄弟妻子一并流放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经好友纳兰性德、徐乾学等人在朝中斡旋,费赎金数千,吴兆骞又献《长白山赋》取悦康熙帝,康熙二十年间(1681年)得以放归,二十二年返里省亲。长期的严寒生活,兆骞已不适应江南水土气候,大病数月,赴京治疗,翌年客死京城。吴兆骞留下大量讴歌祖国边陲的诗篇。现仅存《秋布集》、《归来草堂杂卷》、《西曹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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